114學年度第2學期電機系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

申請時間:114年10月1日(星期三)至114年10月8日(星期三)。

申請
資格
須為臺灣大學系統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(含成績優異提前畢業學生)或修讀碩士學位學生,經原就讀系助理教授以上二人具函推薦,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:
1.修業期間學業成績優異,具研究潛力者。
2.具有特殊表現,如發表論文、專書或專利等。
審查
資料
1.申請表1份
2.大學(含)以上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。
3.教師推薦函二封以上(含指導教授)。
4.研究計畫1份。
5.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著作,如論文、專書或專利等相關參考資料各一式1份。
【以上資料除申請表及推薦函外,請裝訂成冊】 並將紙本資料送至系辦。
申請表件下載網址:http://www.ee.ntnu.edu.tw/ 
規定
事項
由本系委員會依據各申請人之學業成績、研究潛力及口試結果綜合評分,並 決定錄取標準。甄試項目以資料審查為主,必要時得進行口試。
聯絡
資訊
(02)7749-3532    蘇小姐  / 電子信箱:tinasun@ntn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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